1.醉酒駕駛的,處37日以下拘留,也要負刑事責任。涉嫌危險駕駛的,予以拘留,並處罰款。拘留期限為一個月至六個月。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酒後駕駛分為酒駕和醉駕兩個等級,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駕駛人將從重處罰;
2.根據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》的規定:醉酒駕駛機動車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,從重處罰:造成交通事故,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,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,不構成其他犯罪的;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/100毫升以上;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的;駕駛營運機動車載客的;
嚴重超員、超載或者超速行駛,駕駛無駕駛資格的機動車,使用偽造、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;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,或者拒絕、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,尚不構成其他犯罪的;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;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。
本文到此結束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呢。